该段内容描述了大病保障范围,共包括20种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衰竭、乳腺癌、宫颈癌、抑郁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结核、血友病、口腔溃疡、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疾病、结肠癌、直肠癌。
法律分析
大病保障范围包括以下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衰竭、乳腺癌、宫颈癌、抑郁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结核、血友病、口腔溃疡、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疾病、结肠癌、直肠癌。
拓展延伸
哪些疾病属于医保大病保险范围?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是一种补充医疗保险,主要针对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进行保障。那么,哪些疾病属于医保大病保险范围呢?
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几种疾病:
1.严重的心脏病、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肾衰竭、器官移植、血液透析和骨髓移植等疾病;
2.严重的心脏病、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肾衰竭、器官移植、血液透析和骨髓移植等疾病引起的并发症;
3.罕见病,包括《罕见病目录》内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之上的补充,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仍需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报销。同时,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流程可能因地区、保险公司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结语
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我国已经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对20种重大疾病进行保障。这一举措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保障范围仍有待扩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