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1、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因为公司需要有一个能够拍板的领导者,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也能激发团队做大企业的信心和动力。2、要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融资和人才)。俗话说财散人聚,股权就代表着未来的财,散一部分股权,才能聚起来优秀的合伙人和人才。因为相较于固定的薪资,股权更具有长远的投资价值。一般来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合伙人手中的股权很有可能会翻好几倍,远不是固定薪资可以比拟的,创业者可以以此来说服和吸引优秀人才。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公司股权分配应该按照创建公司是每个人的出资金额或者出资方式来认定,有人为技术入股应当适当增加股份,有人为资金入股,应当出资份额,份额大的应适当增加股份,参加经营的也应当适当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后要在合同上写明股份比例,每个人的出资方式和所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股权结构:绝对控股型,创始人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最后还是老板拍板;相对控股型,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就能拍板;不控股型,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七十发起人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公司股权分配需注意哪些事项股权安排要避开这三大硬伤:过于分散、过于平均、名不副实。1、过于分散。例如一些公司有十几个股东甚至更多。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公司已经融资融到C轮D轮时属于正常。但有些公司处在天使轮,甚至是在公司非常早期的时候就有很多的股东,而且股东有个人、有机构,这种情况下对一个创业公司做大来说是比较的困难的。一方面,《公司法》对小股东有一些保护。在公司做决策签署文件时就可能会出现僵化的局面。虽然小股东手里的股份非常少,但很多事情上仍然要征得他们的同意。如果一些小股东采用不签字或是其他不配合的手段来讹诈大股东时,可能导致局面僵化。另一方面,公司的股东比较多时,沟通协调成本会增加,甚至会涉及到一个比较复杂的博弈局面。例如几个股东股份加在一起能够过半数,或者说在投票的时候形成优势地位就会产生很多复杂的局面。当有这种复杂局面出现时,就有诱使创业公司里的各方利益产生博弈。—但这种内斗事件出现都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所以股权设计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减少简化博弈的局面。2、过于平均。很多时候过于平均并不是公司的创始人想这样安排,恰恰是因为开始的时候大家对于各自的贡献没有办法准确的去评估,这个时候可能就形成分配股权比较平均的情况。股权分配平均,常见于创始人之间很熟悉,如老同学、老同事。在分配股权的时候常常因为面子上好看而选择平均。在公司启动初期大家容易谈成一个共识,觉得都很容易都把公司注册起来。但之后,随着公司的不断的发展,就会暴露出较大的问题。最典型的是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每一个人能力的变化不同,对公司的贡献不同,会导致有人觉得不公平,从而引起公司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发展。最主要的影响是在投票决策方面,容易导致决策层面的复杂。3、名不副实。这种情况涉及了很多方面,例如工商登记跟公司实际约定不符。包括公司股权上存在代持的情况,但在工商登记上没有体现出来,或者在公司刚开始注册的时候只有两个人持股,之后其他人陆陆续续的加入进来,这种情况下股权应该做一些调整。如果他们没有及时进行调整,就会出现在工商登记上只有两个股东,但实际上还有其他人持有公司股权。名不副实在一个阶段内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提是大家一定要有书面的约定。这点是很多公司会忽视的,因为公司在一个阶段会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以后,大家可能精力不会放在这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公司内部可能会有一个约定,但这个约定可能不是一个非常准确的文件,容易造成大家误解。例如关于给股份的问题,这个股份是公司融资以后还是公司融资前给?这其中就会有很大的差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分配原则:1、集中经营;2、权责利对等原则;3、控制权集中;4、共赢共享;5、资源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3种观点: 公司股权分配主要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也可根据劳务支出和对公司贡献进行分配。分为资金股权和经营管理股权。具体分配方式和金额需团队约定,法律未明确规定。法律分析开公司股权分配一般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就是谁出的钱多,所得到的股份越多。还可以根据劳务支出比例和对公司的贡献等进行分配,谁对公司的贡献越大,所分配的股份越多,总的来说可分为两个部分:资金股权部分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团队之间也可以约定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分配方式和分配金额。拓展延伸股权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是什么?股权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经济利益分配、股权转让机制、股东关系管理等。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应考虑股东权力平衡、董事会成员的性和专业性等因素。股东权益保护涉及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投资者保规等,以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经济利益分配涉及盈利分配、红利发放方式等,应公平合理。股权转让机制包括转让、优先购买权等,以维护公司股权的稳定性和流动性。股东关系管理涉及沟通、决策、合作等,应建立和谐稳定的股东关系,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综上所述,股权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结语根据股东出资比例、劳务支出比例和对公司贡献等因素,公司股权分配可分为资金股权和经营管理股权。在考虑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经济利益分配、股权转让机制和股东关系管理等方面,确保股东权益得到保护、经济利益公平合理、股权稳定流动和股东关系和谐稳定,以最大化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