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占用人行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占用人行道属于违章停车,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在人行道上擅自行驶和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楼道共用部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擅自占用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权益受侵害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查处。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可以对乱占楼道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属于共有。因此,楼道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否则就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